定量包装商品重量偏差标准?
国家技术监督局、国内贸易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最近联合制定了《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规定》,对不同类别的食品,按其价值的高低,在称重计量时的允许误差作出了朋确的具体规定: 一、粮食、蔬菜、水果类:每公斤价值在6元内的,称重1公斤以下的,允许20克的误差;1公斤至2公斤,允许40克的误差;2公斤以上至4公斤,允许80克误差;4公斤以上至25公斤的,允许100克的误差。 二、肉、蛋、禽、海(水)产品、糕点、糖果、调味品类:每公斤价值在6元至30元以内的,称重在2.5公
另外,每公斤价值高于100元的食品.称重为0.5公斤的,只允许l克的误差;称重为0.5公斤以上至2公斤的,则允许2克的误差;称重在2公斤以仁至5公斤的,也只允许3克的误差
请问大米定量包装1kg 2.5kg 5kg 10kg 25kg 50kg的允许误差分别是多少?
误差分别是:0.01kg,0.025kg,0.05kg,0.1kg,0.25kg,0.5kg
根据《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》相关规定:定量包装粮食标重和实重的误差是±1% ,大米包装应符合此标准,各类包装误差计算分别是:1*1%=0.01kg,2.5*1%=0.025kg,5*1%=0.05kg,10*1%=0.1kg,25*1%=0.25kg,50*1%=0.5kg,
即就是定量正负误差值。
作为食物,个人理解其重量应该尽可能没有误差。因为老百姓不可能接受食物售卖中的重量误差。
特别是较小重量时,就不应该有误差。1kg大米就应该实实在在的是1kg,不应该是990克或更少。
所以,个人认为:大米定量包装1kg、2.5kg、5kg、10kg、25kg、50kg的允许误差应该是0。
包装内装物数量误差标准?
包装内装物数量在生产和销售过程中,由于各种原因会存在一定的误差。为了确保货物的数量符合要求,通常会制定相关的误差标准。
根据国家标准《GBT 2828.1-2012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 1 部分:按接收质量限(AQL)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》,对于不同的检验水平和抽样方案,包装内装物数量的误差标准也不同,例如:
对于一般检验水平和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而言,包装内装物数量的误差标准为 Ac=0,Re=1,即样本中的不合格品数为 0 时,接收该批产品;样本中的不合格品数为 1 或更多时,拒收该批产品。
对于特殊检验水平和加严检验一次抽样方案而言,包装内装物数量的误差标准为 Ac=0,Re=1。
对于放宽检验一次抽样方案而言,包装内装物数量的误差标准为 Ac=1,Re=2,即样本中的不合格品数为 1 时,接收该批产品;样本中的不合格品数为 2 或更多时,拒收该批产品。
需要注意的是,以上只是一般的误差标准,具体的误差标准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,如产品的质量要求、检验成本、生产批量等。此外,国家标准中还规定了包装内装物数量的抽样方案和抽样方法,以确保抽样的准确性和代表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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